2)第116章 锄头挥得相当给力_回到明末搞基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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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个月能拿五石粮食……

  要是十年前,五石粮食,跟五两银子,其实是差不多的。

  但现在,粮价飞涨,家丁们的待遇可没跟上。

  再看那些家丁,明显都心动了。

  “哈哈哈!三位大人着什么急?

  开个玩笑!开个玩笑嘛!”

  赵诚打个哈哈,遮掩过去。

  不过,却是趁机向家丁们抛个媚眼。

  吴春三人都快要气炸了。

  但是,拿赵诚丝毫办法都没有。

  就在这时,突然有歌声传来,由远及近,无数个声音汇聚在一起,声音洪亮。

  “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,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;

  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,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。

  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,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。

 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,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;

 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,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。

  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,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。

  啊这歌声姑娘的歌声,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;

 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,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。

  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,把喀秋莎的问候传达。

 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,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;

  勇敢战斗保卫祖国,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。

  勇敢战斗保卫祖国,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。

 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,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;

 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,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。

 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,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。”

  歌词非常地美妙,又非常地热辣大胆。

  倒像是南蛮子们的风格。

  但是,吐字清晰,声音非常好听。

  歌声唱到这里的时候,整齐的脚步声传来。

  从敞亮的玻璃窗向外看去,可以看到一队队军士正排着整齐的队列走过来。

  他们都穿着崭新的鸳鸯战袄,鲜艳火红。

  扛着滑膛枪,枪管上都带着刀子……

  寒光森森。

  雄壮!

  威武!

  当这支队伍迎面过来的时候,给人一种很强的压迫感。

  小伙子们全都昂首挺胸,昂扬自信,歌声震天。

  吴春三人,何曾见过这种场面?

  他们带了一辈子兵,祖祖辈辈,都是千户官。

  但他们见到的兵,要么就是普通军户那样,叫花子一般,死气沉沉,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。

  要么就是家丁们那样,桀骜不驯。

  像这样的兵,他们可从来没有见识过。

  “难怪可以打败鞑子们!”

  吴春沉吟一句,咽了口唾沫。

  扭头看看赵诚,眼中真的带着忌惮了。

  这个小小百户官,怎么恁地会带兵?

  “大人好!”

  看到赵诚,这些军士们立正了,脚下一磕,右臂甩起,高高举过眉头,敬了个礼。

  这个礼节,是大明所没有的。

  但是,能给人很强的震撼感。

  吴春三人的血,也跟着热了一下。

  “啪!”

  赵诚立正,回了一个礼。

  “兄弟们辛苦了!

  用餐吧!”

  军士们都把枪整齐地靠在墙边,以小旗为单位放好了。

  然后,排着队伍,每人拿了一个银灿灿的盘子,开始去打饭。

  “我们吃谁的饭?”

  一名强壮的军士在队伍前列高喊着。

  “我们吃赵大人的饭!”

  所有军士齐声高喊。

  “我们听谁的话?”

  那名军士再次高声问道。

  “我们听赵大人的话!”

  几百军士,声音震天,炸雷一样,炸得人热血沸腾,炸得人来不及思考其他。

 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

  吃赵大人的饭!

  听赵大人的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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